医疗过错鉴定由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