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以办理抵押登记才成立的,所以当事人可以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有抵押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