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工,由于一般不会
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能充分依据劳动法给予相应的保护。但若与用人单位发生关于工资薪酬的纠纷,一般参照《劳工法》“同工同酬”的处理原则,即,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付出多长时间的劳动,就获得相对应的工资。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
建立劳动关系,可以
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