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作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针对公司各项事务、决议的表决方式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最终决策结果。因此,正确的股东会表决方式对公司的运营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那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表决有以下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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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事项,章程优先,若章程无规定,采取一般资本多数决。对于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公司章程可以自主约定,并按照章程的约定进行表决。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若章程没有规定时,股东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此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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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事项,绝对资本多数决。对公司重大事项(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