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与银行订立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及损失赔偿。
非因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购房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如果
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则造成的,如买家资质不好或者卖家房屋产权有问题等,则买卖双方中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贷款办不下来不是因为买卖双方的问题,而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张等外部原因,则不构成违约,卖家应该退还买家已付的购房款,但不能要求赔偿。
【辟谣】
买房银行不再给贷款了吗?
真相:不是
解析:
只是个别银行的支行调整了相关政策,暂停房贷、暂缓房贷,并不直接等于“全面暂停房贷”。可能会有个别的商业银行暂停了房贷业务,但没到“买房不能贷款”的地步。
【提醒】
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
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