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工伤职工相关待遇支付明细如下:一)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接受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手序。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IC卡复印件、考勤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如按时申请、如按时申请、资料齐全,受理窗口将当场受理,并发给《受理回执》;医疗保险科审核完毕后在受理的次月15日将核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拨到IC卡金融帐户,申请人持《受理回执》按约定的时间到医疗保险科领取已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报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