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登记手册的内容,请参考。
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办理流程:
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同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或
授权委托书;其中,是法人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后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应持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花名册;
4.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5.
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
原劳动合同花名册、(变更)劳动合同花名册、劳动
合同变更协议及合同文本;
6.
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劳动合同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花名册及合同文本;
二、办理程序:
填写《劳动合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带齐所需材料,直接办理。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还需出示劳动行政部门的批文。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续订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日起提前或推后30日内进行登记。解除、终止合同的,在解除、终止后10日内进行登记。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要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