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能分割的只有
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物品、因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都属于个人财产。
3、
婚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说明是赠与个人的,那也是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