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依法对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行政处罚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
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规定,可知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3、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八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4、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可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洗钱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