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解决方式
1、申请调解
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2、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2、诉讼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如何打赢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官司
在工伤法律问题中,常见的问题是:工伤的赔偿数额,工伤伤残等级的级别确定,申请工伤的时间有无限制,申请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工伤的程序性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没有证人怎么办等等一系列
工伤赔偿纠纷法律问题。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虽然通过发达的网络系统可以学习到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知识,为打工伤赔偿官司在做着各项准备工作,但是,毕竟隔行如隔山,虽然学习过但总会有心里没底的感觉。再者说,工伤赔偿是非常专业和讲究技巧的,稍不注意,就会留下后悔和遗憾。
三、工伤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区分系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由于对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中所遭受的伤害适用法律依据不同,在调解处理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当首先区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一般掌握为:
(1)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是否需要
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若属被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或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应认定为系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如果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的生产操作规程,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具有行政隶属关系,这也是
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国家对于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劳务关系的本质是一般民事合同,双方遵守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务关系的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一般不加干涉。
(3)劳动者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这也是比较明显的一项特征。
2、区分用人单位或第三人是否有过错
工伤事故发生后,优先适用
工伤保险赔偿,不问受害职工对于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工伤保险机构都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受害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允许受害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再向用人单位提起差额诉讼,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若用人单位无过错,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用人单位不
承担侵权责任。如因第三人侵权引致工伤,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职工享有两项请求权即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和要求有过错
第三方赔偿请求权,目前司法倾向于受害职工可获得该双份赔偿。需要指出的是,在工程、项目承包的过程中,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
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