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
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
登记申请书》;
(2)
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决议、公司章程;
(4)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其它资料。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
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