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约定俗称的“三无”是指在包装上:1。无生产厂家名称(是产品,肯定有生产厂家,所以说无生产厂家是不对的)。2。无生产日期。3。无生产地址。通称三无产品。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
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