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
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
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
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
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