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
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调解时,申请人应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
劳动合同书。
3、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
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4、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5、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