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合同
诈骗罪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按照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犯罪客体。本罪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不履行合同义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
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
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活动中,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
(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只能是直接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在经济活动中,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故意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之前,也可以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