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形: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以诈骗方式取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是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侵权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形: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