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类型包括: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三种。
1、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
2、完成期限聘用合同。指订立
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
3、特殊照顾聘用合同又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