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限,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按约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除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综上所述,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者掌握上述情形对于彼此都是大有裨益,对于规范双方和谐的劳动关系无疑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