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并向
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