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在开初试行时,便是“戴着脚镣跳舞”。首先,并非所有
商标使用权都可作价出资入股,只有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国内商标才享有这一“待遇”。其次,目前试行范围仅限于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还不适用该新政策;而且,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只能用在一家企业,不能在多家企业出资入股。同时,由于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即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等非货币资金都可作价出资入股,因此,“
商标专用权作价出资,可与其他类型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同时运用,但几类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70%。”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强调。以上就是商标使用权出资评估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