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明确
房屋所有权的一个凭证,
没有房产证也可以办理赠与,但是需要在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赠与协议。但是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生效要件。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
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所有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