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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彩礼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3.07

一般认为对于无效婚姻关系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1、同居关系给付彩礼一方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即使其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或单独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亦不支持其返还彩礼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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