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
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7、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赔付。
8、
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赔付。
9、如果职工工伤死亡,则赔付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