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统称罪名,其具体包括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等,因此具体怎么定性要根据犯罪分子所触犯的罪名确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