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扶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遗赠人、被抚养人基本信息,与被遗赠人、抚养人的关系,并写明个人财产在去世后赠与侄子,写明财产情况,约定侄子的抚养义务,还包括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协议的解除及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的签名、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