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需提供此证明)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携带以下材料到
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更多信息请点击:公租房申请人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以上为天津公租房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