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口头合同出现管辖问题时,如果合同内容符合专属管辖的,直接适用专属管辖,如果非专属管辖,则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此时,存在管辖异议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供履行时的有关证据比如票据、收发货单等等,以作为提管辖异议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