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加计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加计扣除”是指支付
残疾人工资可100%加计扣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可50%加计扣除。
例,2021年支付残疾人工资10万元,可按20万元税前扣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发生20万元,可按30万元税前扣除.
“减计收入”是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按9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可按10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