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扣除社保和
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应该达到31275元,
个人所得税就需要缴纳5000元。
使用个人所得税反推员工工资,那么需要知道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原则。个人所得税是在员工扣除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之后超过3500元部分,按照一定税率进行计算的。而且超出部分也是按照金额进行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金额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超过3500元部分
个人所得税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个税总额为45元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个税总额为300元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个税总额为900元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个税总额为6500元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个税总额为6000元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个税总额为8750元。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根据税率可以发现在第4等中超过了500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计算其中在这个等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1245=3755。那么这个等级的税率为20%,可推算出此等级的金额为:3755÷20%=18775元
总工资为:18755+9000+3500=31275元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