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抢劫金额的起刑点,因此,严格意义上不论抢劫多少,都可能被判处刑罚。对于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认罪认罚、坦白自首或立功、行为人或其家属有积极赔偿、请求谅解或和解、退赃退赔的,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会选择从轻处罚。
但如果具有入户抢劫、持枪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一般会从重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一贯表现良好,或者曾受严重家庭暴力等其他客观因素影响,而犯抢劫罪的,法院也会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