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人自己承担(包含
企业所得税)。
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
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
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甲方划款以后,才能再次划款给挂靠人;
二是每次划款均必须由挂靠人提供发票;
三是工程结算后挂靠人,必须向税务缴税的税票必须返回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