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
一方的财产,你就应当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一方提供的担保弥补损失。
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方既担保人的财产担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保全房屋,最好也用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两套房屋的价格相当,或略差一些,一般法院都会同意受理。如果拿现金担保保全房屋,一般不需要提供等同于房屋价格的现金作保,只需要相当于房屋一定比例的现金即可。
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
(1)
财产保全申请书
(2)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来作担保的
房屋产权证原件
(5)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
(6)申请法院保全的保全费用
2.用现金作保
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财产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贷款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证据都要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申请保全一方可又是填麻烦了。
(3)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
(4)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
法院如果受理了财产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房产在一定期限不准买卖。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备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