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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不同之处

更新时间:2022.06.08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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