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法制法规中购房收入证明”是购房者按揭购房的重要手续,一些楼盘销售人员为了推销房屋,极力怂恿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购房者开虚假“购房收入证明”,以便在银行审查环节蒙混过关,而购房者还以为这是售楼人员的“好心”。虚假“购房收入证明”既是一种弄虚作假的不道德行为,更会给购房者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较后被银行识破,无法通过审查关,购房者要求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而另一方面自身还款压力较大,如果较后无力支付月供,更与开发商与银行没有一点儿关系了,弄虚作假的风险全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贷款买房开虚假购房购房收入证明,属于合同欺诈的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是,银行可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