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3、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交通事故私了结案
①、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②、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③、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
注意: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①、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②、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对此赔偿一般只调解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
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