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理赔是指应投保方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以法律规定和
人身保险合同为依据,出车祸人身保险理赔审核认定保险责任并进行保险金给付的行为。
按照实务惯例,满期绐付和生存给付属于“寿险保全”的范畴,因此,通常意义上人身保险理赔包括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及重大疾病等保险金的给付,不包括满期给付和生存给付。
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是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的最基本的义务,也是投保人实现实际的保险保障和自身保险权益的途径。理赔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甚至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