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基本没有合理避税的空间。因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主要涉及一下税费: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
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
征收营业税。余额计税5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
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全额计税5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建筑物的转让,涉及的税款与你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销售的金额直接相关。而这两个数字都为实际发生数字,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所以基本不具备税收筹划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