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房产一般不能过户。对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不得进行转让交易,应在相关措施到期后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
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