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要求员工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五条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