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劳动者可以在
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要求肇事者给予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
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
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时可以兼得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