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继承过户是属于
遗产继承纠纷。
2、
房屋继承人因房产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的问题属于
房屋继承纠纷。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3、但如果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出现了和相关行政单位的作为、过户税费交付问题等引起的纠纷就不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