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定义不同
受理回执:是指公安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进行审查的一种回单。
立案回执: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
2、结果不同
受理不等于立案,受理之后经调查确认需要予以立案调查的,才会立案。
立案回执: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给回执表示对方的行为确实违法需要时间侦查。
3、时间不同
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扩展资料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要求健全接报案登记制。
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针对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问题以及对需要查证线索才能确定是否受案立案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