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在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往往购房者会被要求先交付定金,对方也会跟自己签订定金合同。其实这种定金的约定,对购房者极为不利,会使购房者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购房者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对方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定金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其中有几条相信购房者很受用,一起看看:
①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
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③如果买卖双方对
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