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应在签订后30日内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的30日内持身份证明、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记申请表、产权证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