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
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
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的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
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