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何。
2.因此,只有申请下来,才能谈其他的,否则都是不合法的。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
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