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土地使用权可否分割是这样规定的:(知道您说的是不是土地承包使用权,如果是的话,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承包使用权可以分割的,关键是看其中有没有妻子的份额,如果有妻子的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您所说的是妻子的,如果是婚前妻子就有的,那么属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单独存在,往往与地上建筑物相连。地上建筑物(一般指房产),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本来应该有分割处理意见。如果当时未处处理,离婚后可以就此财产作为漏掉的未处理财产进行另案处得,至于比例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请人法院裁决。裁决后,可以一分为二变成两个证书。
于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丈夫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