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
2、
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
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
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