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吴
xx,男,19xx年1月1日生,汉族,xx省xx县人,住xx省xx市xx县xx镇xx街1号,手机:
134xx5588x5,身份证号码:36xx031983010xx517。
被申请人:xx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xx区xx镇xx工业区,注册号:91440xx17219xx650K。
法定代表人:赵xx系总经理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01年3月5日至2017年7月的加班费149845.54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17年4月19日至今未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2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安排年休假工资75309.48元。
5、以上各项合计32115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1年3月5入职被申请人处,入职时任美工职务,后担任研发部工程师,现担任经理职务,申请人入职后,一直到2010年3月被申请人才给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3月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2014年3月20日-2017年4月19日,约定月基本工资6000元/月,约定适用法定标准工时制,但被申请人每个月均安排申请人加班4.26天,又不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已经长达17年,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安排年休假,申请人要求休年休假,被申请人也不给安排,2017年3月19日
劳动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
续签劳动合同,2017年6月30日,被申请人擅自对申请人降薪降职,申请人对此提出抗议,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恢复申请人的职务及待遇,被申请人拒绝,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院
申请劳动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白云区劳动争议人事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