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管受到什么伤害,都算是工伤,当然需要劳动部门依法定程序作出工伤认定。
2、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分为110级,从1级到10级,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是逐渐降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